内容摘要: 本文以陈美玲与梁志英的四部作品为例,通过族裔美国作品讨论文学伦理学批评。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民权运动以来,伦理成为促进族裔文学创作的强烈驱动力。笔者认为大部分伦理或文学标准都受到民族、性别、阶级、政治与宗教的影响,因而对绝对“客观”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提出怀疑,强调伦理与美学的相辅相成与不可分割性。少数族裔作家笔下的阶级剥削、同性恋仇视、性骚扰批判、与族裔文学边缘化等话题也被本文纳入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范畴。
内容摘要: 本文以陈美玲与梁志英的四部作品为例,通过族裔美国作品讨论文学伦理学批评。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民权运动以来,伦理成为促进族裔文学创作的强烈驱动力。笔者认为大部分伦理或文学标准都受到民族、性别、阶级、政治与宗教的影响,因而对绝对“客观”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提出怀疑,强调伦理与美学的相辅相成与不可分割性。少数族裔作家笔下的阶级剥削、同性恋仇视、性骚扰批判、与族裔文学边缘化等话题也被本文纳入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范畴。